同是大陸地區人民 孫立方可從軍 附中生卻不行 關鍵是1992年實施的兩岸條例

一位在南京出生的師大附中學生想報考國防醫學院,卻因設籍未滿20年而被拒。圖/取自國防醫學院

同樣是大陸地區人民,為何國防部發言人孫立方可以從軍升中將,另一名附中學生想報考國防醫學院卻被拒?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8日指出,關鍵是孫立方來台時間是1982年,當年並沒有1992年實施的《兩岸條例》第21條,限制在台設籍未滿20年不得報考軍校。

梁文傑表示,台灣國籍確是「屬人主義」,只要父母一方是中華民國國民,子女就是中華民國國民,但中共也是一樣,一出生就要報戶口。

由於附中生的母親是陸配,所以附中生也是在大陸一出生就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雖然附中生表示他沒有大陸戶籍,但據梁文傑表示,該名附中生3歲來台定居後,申報台灣戶籍時,確曾繳交大陸發的除籍證明,由此推斷,他應該在大陸有取得大陸戶籍,因此,就得按《兩岸條例》21條的規定,必須要等在台灣入籍滿20年,才能報考軍校。

《兩岸條例》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擔任情報機關(構)人員,或國防機關(構)之下列人員:一、志願役軍官、士官及士兵;二、義務役軍官及士官;三、文職、教職及國軍聘雇人員。

梁文傑強調,多年來,政府各單位都發生過類似附中生因入籍未滿規定年限而無法任職的案例,附中生無法報考軍校絕非單一個案。

清華大學兼任助理教授何志勇7日向《聯合報》表示,申請國防醫因「資格不符」遭拒的師大附中學生,他的母親是陸配,父親為中華民國公民,按中華民國憲法國籍認定採「屬人主義」,該生自出生就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並無疑義。

為何該生會被國防部認定是「大陸地區人民」?何志勇研判,源頭恐怕是2018年,民進黨政府陸委會修訂《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改認定陸配子女在大陸地區出生,如未在出生1年後回台設籍,就會變成大陸地區人民,但這只是陸委會的內規。

梅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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