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日前一名男子與女友逛街時行經臺北車站周邊一間連鎖服飾店,男子將女友留在店外,進入店內挑選一件外套試穿,發現合身後便撕下價格標籤後直接穿上,未結帳便匆匆離去。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男子身分,發現已因他案遭到通緝,隨後男子於路上被警方查獲,全案依刑法竊盜罪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經瞭解,男子陪同女友行經該店家,先請女友於店外等候,自己進入店家挑選外套,該男試穿完隨即觀察四周,確定無人注意後便將價格標籤撕下,未結帳便走出店家,店員發現後急忙追出,惟男子已不見蹤影,店家無奈之下只能求助警方。最終男子因通緝遭警方查獲,除了因竊盜通緝需接受偵處外,另依竊盜罪將男子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中正第一分局呼籲,商品所在之處應設有監視器或請店員於現場監控,以防有心人士竊取,警方針對竊盜等違法行為,務必將緝拿到案,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