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網諸葛志一臺中報導】台中市垃圾車執行勤務時,行經大貨車禁行路段,屢遭交通執法人員誤開罰單,引起基層司機及廢棄物清運業者強烈反彈。市議員陳雅惠、蕭隆澤接獲公會陳情,於市議會提案,要求市府明訂垃圾車等「特種車」的通行規範,避免政策漏洞再造成基層困擾。市議會交通地政委員會今16日審查通過,決議請市府研議辦理。
陳雅惠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條規定,垃圾車屬於執行公共服務任務的特種車,應不受一般大貨車禁行限制。但台中市府迄今未明訂相關規範,造成現場執法人員難以辨識車輛屬性,導致執行清運工作的垃圾車經常無辜挨罰,甚至影響部分地區垃圾收運作業順暢,損害環境衛生。
這項提案,獲得市議員陳淑華、張芬郁、謝家宜、陳俞融等人連署。議員們指出,新北市政府早已公告特種車不受禁行限制,台中市政府理應比照辦理。市府若未能儘快明訂相關規定,將持續浪費行政資源,更讓基層清運人員士氣受挫,並影響市民日常生活品質。
陳雅惠、蕭隆澤在提案中要求市府應儘速公告大貨車禁行路段明確排除垃圾車適用,並由交通局及警察局立即訂定明確執法指引,同時檢討禁行路段規劃,兼顧垃圾清運需求及交通安全,限期一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召集相關業者協商,以落實公共服務順暢運作,真正解決基層困境,讓政策回歸理性。